申报期限:
1、营业税及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:
每月1-10日
2、金融业营业税:
每季度后1-10日
3、企业所得税:
季末后1-15日,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
4、个人所得税:
每月1-7日
5、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:
5月1-25日、11月1-25日 (租金收入房产税按次申报)
6、印花税:
合同书立、账簿启用时即时申报
【注】:纳税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,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。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,按休假日天数顺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