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自行申报缴纳
〈一〉、1、纳税人到办税厅办理申报纳税手续。
2、纳税人缴纳被审计、财政机关查补应当缴纳的税款、滞纳金时,在填报纳税申报表时,还应当同时附送审计、财政机关的决定或者意见书。
〈二〉、主管税务所开票人员根据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资料开具缴款书。
〈三〉、纳税人应在缴款期限内将缴款书交入开户银行,将税款划入国库。
〈四〉、纳税人将盖有银行转讫章的税票第一联拿回去做帐。
【注】:
1、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,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。完税凭证应当保存10年。扣缴义务人代扣、代收税款时,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、代收税款凭证的,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。
2、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,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,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,从滞纳税款之日起,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。
二、委托代征
1、管理环节
①主管税务所签订代征协议。
②主管税务所发放代征证书。
2、代征环节
代征(代售)单位开具完税证或地税通用发票(用于代售印花税票);
3、票款结报环节
①代征(代售)单位提供现金交款单或银行进帐单。
②代征(代售)单位填写完税证存根联,报查联或印花税票领、用、存季报表等。
③代征(代售)单位填写票款结报手册。并送往计财科
4、手续费领取环节
①代征(代售)单位领取、填写代征(扣)税款手续费领据,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。
②代征(代售)单位提供完税征复印件或印花税季报表。
5、 ①计财科发放完税证或印花税票;
②计财科发放票款结报手册;
③计财科填写票款结报手册;
④计财科填开汇总缴款书,将税款缴入国库经收处;
⑤计财科审核批准支付代征手续费。
【注】:所有票据在主管税务所领取。计财科和代征单位填写票款结报手册一起做票款结报。
三、代扣、代收
1、票证管理环节
①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要求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,应当开具。
②扣缴义务人持发票准购证到计财科领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。
③计财科发放代扣代收税款凭证。
2、申报缴纳环节
①扣缴义务人到征收科申报缴纳代扣的税款,取得税收通用缴款书。
②扣缴义务人到开户银行划转税款。
3、手续费领取环节
①扣缴义务人领取、填写代征(扣)税款手续费领据,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。
②扣缴义务人提供缴款书复印件。
③计财科审核批准支付代扣代收手续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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