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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一般税收保全流程:

 一、税务机关责成提供纳税担保。

 二、(1)、对于能够提供财产担保或提供担保人的:

  1. 纳税人填报担保财产清单或者担保人填报纳税担保书。
  2. 按规定缴纳税款或罚款的,进行申报征收,税务机关应解除其担保;未按规定缴纳税款或罚款,税收强制执行。

 (2)、对于能够提供纳税担保的:

  1. 税务机关暂停支付其存款、扣押查封其财产阻止出境。
  2. 纳税人认为保全不当造成损失的,税务行政赔偿;对税收保全不服的,可通过税务行政复议,税务行政应诉解决。
  3. 进行申报征收后,税务机关应解除保全。

 三、对资料整理保存,并送税收保全档案管理。

 一般税收保全流程:

 一、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,按一般税收保全执行。

 二、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,实行即时税收保全:

  1. 税务人员当场扣押商品货物或收取纳税保证,但事后报经主管局长,并补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,并送税收保全档案管理。
  2. 按规定缴纳税款、罚款的,进行申报征收,税务机关最后应解除保全;未按规定缴纳? 税款、罚款的,税收强制执行。
  3. 若当事人不服保全,可通过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应诉解决;若纳税人认为保全不当造成损失的,通过税务行政赔偿解决。

  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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