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1. |
严禁地税人员违规执法、徇私舞弊,侵害国家利益或纳税人的合法权益。 |
| 2. |
严禁地税人员应邀参加纳税人举办的各种庆典、旅游、参观、宴请等活动。 |
| 3. |
严禁地税人员接受纳税户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向纳税户借用资金,借占交通工具、住房等。 |
| 4. |
严禁地税人员经商办企业、在经济实体中兼职,并为其家属、亲友及他人的有关纳税事项说情谋利。 |
| 5. |
严禁地税人员从事或变相参与税务代理,有偿咨询、商业广告等中介服务。 |
| 6. |
严禁地税人员向纳税人硬性征订和摊销书报、音像制品以及其他宣传品。 |
| 7. |
严禁地税人员以各种名义向纳税人乱收费、乱摊派、乱罚款。 |
| 8. |
严禁地税人员在任何时间地点,用任何方式与服务对象、管理对象赌博并敛取钱物。 |
以上《八条严禁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违者予以纪律处分,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、开除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江油市地税局 举报电话:3260058 3260458 (监察室) |